通知書(不予準許延長舉證期限用)
××××人民法院
通知書
(不予準許延長舉證期限用)
(××××)×行×字第××號×××:
你因與×××……(寫明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案由)一案,于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以……(申請延長舉證期限的理由),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確有困難為由,向本院申請延期舉證。
經審查,你申請延長舉證期限的理由不成立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、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》第一條第二款(或第七條)的規定,本院不予準許。